京文物〔2021〕1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博物馆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及《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方案》(京审改办发〔2020〕2号)的规定要求,我局对“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资质批准办理”及“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资质批准变更”告知承诺审批实施方案及承诺书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资质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方案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8月13日
(联系人:纪雅雯;联系电话:6404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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