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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标       题] 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 [发文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4. [发文字号] 京文物20211614
  5. [成文日期] 2021-12-07 00:00:00
  6. [有效性] 现行有效
  7. [废止日期]

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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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文物〔2021〕1614号

各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各相关博物馆: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提升全市博物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博物馆之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物博发〔2021〕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北京市文物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制定了《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并经中共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委宣传部           市文物局            市教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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