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文化委员会、相关区规划分局:
在你区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市已完成故宫保护总体规划、大高玄殿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经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附件1、2),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公布规划文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区按照《故宫保护总体规划》(附件3、4)、《大高玄殿文物保护规划》(附件5、6)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内容,切实加强故宫、大高玄殿文物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文物局《关于故宫保护总体规划的批复》(复印件)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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