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255号
通州区水务局:
贵单位《关于通州区南大沟及萧太后河退水渠综合治理工程文物勘测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的函》(通水务函〔2026〕60号)收悉。经研究,通州区南大沟及萧太后河退水渠综合治理工程需进行文物勘测的相关依据及必要性如下:
一、该工程总用地面积约34.7万平方米,依据《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旧城之内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旧城之外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三、具体考古勘探发掘费用依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90〕文物字第248号,见附件)计算。
特此函复。
附件: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90〕文物字第248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3月6日
(联系人:代学萍;联系电话:5553304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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