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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包括宛平县城、赵登禹墓)

日期:2018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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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卢沟桥(包括宛平县城、赵登禹墓)
批次: 第一批划定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
所在地区:
保护范围:   1.卢沟桥:南、北栏板外各五十米以内,东、西两端华表外三十米以内,西端北侧岱王庙地区(东至卢沟桥,南至京保公路规划红线,西至小清河东堤,北至冶金工业局仓库南墙)。   2.宛平县城:城墙内距城墙十米以内、城墙外东侧距城墙二十米以内(随瓮城突出),南、北两侧距最突出城垛二十米以内,西侧距城墙六十米以内(南段随路向内斜)。   3.赵登禹墓:南至铁路,东、西、北由墓中向外二十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1.宛平县城墙南北保护范围外十米以内。城东京保公路以南,东与路北五层楼东山墙对齐。   2.赵登禹墓保护范围外,东至京保公路,南至大枣山包南铁路,西侧南段至山包下二层楼,北段与北京军区后勤部围墙齐,北至北京军区后勤部围墙。   Ⅱ类:   1.岱王庙对面,东接卢沟桥保护范围,南与卢沟桥保护范围齐,西至小清河堤,北至京保公路。   2.宛平县城城内全部。   3.宛平县城墙保护范围外,东至五层楼东楼东山墙,南至黄土岗公社引水渠,西至永定河河堤,北至铁路。   Ⅲ类:   1.宛平县城北,东至距铁路道岔东二百米处,南至铁路,西至永定河河堤,北至距Ⅰ类地带外三百二十米处。   2.宛平县城南,南至京周公路规划红线,西至永定河河堤,北至黄土岗公社引水渠。   Ⅳ类:   宛平县城东Ⅰ、Ⅱ类地带以东,南至京周公路规划红线,北至赵登禹墓Ⅰ类地带南的铁路(除道路、铁路以外)。   V类:   永定河东、西两堤之间,南至卢沟新桥(京周公路桥),北至铁路桥。   此地带内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建设及构筑物。   铁路绿地:   宛平县城以北,东至赵登禹墓I类地带之间的铁路用地,按规划绿地控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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