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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潭龙泉寺

日期:2018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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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白龙潭龙泉寺
批次: 第七批划定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
所在地区: 密云县
保护范围: ①五龙祠:东至水坝墙。南至现状平台栏板。西至现状平台栏板及其北延长线。北至土坡边缘,向东北至高台阶顶部。 ②龙泉寺、普荫殿:东、西、北侧至现状院墙,包括山门前的高台阶。南侧至普荫殿前现状路北沿。 ③行宫:东、西、北以现状院墙为界。南至宫门外影壁及其延长线,与东、西院墙的南延长线相接。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南至水坝墙。西南至五龙祠保护范围①南边界外15米平行线。过五龙祠后,以现状河道北岸为界。至河道北岸与桥交点处,连接237.4高点,再与现状河道北岸相接。至行宫折向北。北侧西段以行宫北墙外5米平行线连接东侧现状院墙,以现状院墙东北角连接胜境门东墙角点,沿胜境门现状院墙向东。至龙泉寺,以龙泉寺北院墙外10米平行线及延长线为界,与东段现状道路南沿相连至五龙祠东水坝墙范围。 Ⅱ类: ①白龙潭景区管理处附属用房现状范围内。 ②白水宾馆及其周边附属用房现状范围内。 Ⅴ类: 东北以324.0、392.1、504.5高点的连线为界。东侧以504.5、498.2高点的连线为界。南侧以498.2、379.5、344.4高点的连线为界。西侧以344.4、288.7、324.0高点的连线为界。 在此地带内应以山体绿化为主,并加强管理、增加植被,严禁砍伐,不得开山取石、改变地形地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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