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明北京城城墙遗存-东便门城墙及东南角楼 |
批次: | 第九批划定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 |
所在地区: | 东城区 |
保护范围: | (1)南段城墙及北京城东南角楼:明城墙遗址公园划为保护范围,即东至建国门南大街西红线,南至崇文门东大街北红线,西至崇文门路口东沿,北至墙体北侧15米平行线及现状铁路。 (2)东段城墙:东至建国门南大街西红线,南至盔甲厂胡同南沿延长线,西至规划道路东红线及其延长线,北至北京站东街南红线。 |
建设控制地带: | IV类: (1)东至规划道路西红线,南至盔甲厂胡同北沿,西至规划道路西红线30米平行线,北至规划道路南红线。 (2)东至东城墙保护范围,南至规划道路北红线,西至IV类建设控制地带(1)西界延长线,北至北京站东街南红线。 V类: (1)东至建国门南大街西红线,南侧与东便门城墙保护范围相连,西至北京市汇文第一小学教学楼(亦为文物建筑)东墙以东30米平行线,北至东镇江胡同南沿、北京站主楼及盔甲厂胡同南沿。在本地带内不得建造与铁路运输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且新建及改扩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0米;地带南侧距离保护范围北界20米内禁止建设。 (2)东侧与V类建设控制地带(1)相连,南侧与东便门城墙保护范围相连,西至北京站西街东红线,北至东镇江胡同南沿。在本地带内新建及改扩建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 |
备注: | 北京城东南角楼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于1984年在《第一批划定六十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中划定,明北京城城墙遗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于1987年在《第二批划定一百二十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中划定,本次根据保护管理需要统一调整后重新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