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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坊村祖可法墓碑出土及相关生平整理

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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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航

  2018年7月17日,海淀区文物保护中心将埋于清河马坊村的祖可法墓碑出土,由于发掘过程中未发现埋于墙下的龟趺且现场不具备妥善的保存条件,遂将祖可法墓碑迁移至库房妥善保护。

  一、石碑出土情况

  石碑出土地点位于马坊村城建大院所属院内北墙中段附近,该院内不可移动文物“康熙十九年谕祭碑”是祖大寿义子祖可法之子祖永烈的墓碑,加之祖可法墓碑的出土充分说明马坊村南侧这一墓区是祖可法一门的家族墓地。2013年出土的祖大寿谕祭碑说明大寿死后葬回了宁远(今辽宁兴城)老家,也从而证明祖可法家族墓与马坊村北永泰庄一带的祖大寿长子祖泽润家族墓形成了以祖大寿儿孙为墓主人的巨大家族墓地祖家坟。2008年左右,网络上有文章介绍祖可法家族墓情况,此时祖可法碑已被推倒,部分文字裸露。后来居民利用石碑作为地基建造房屋,致使石碑多年埋于地下,直至2017年房屋被拆除后石碑重新裸露出来。发掘时,墓碑阳面朝上,碑首朝北,整体嵌于泥土之中,下半截被水泥砂浆覆盖。

  墓碑出土后,我针对石碑本体及碑文内容展开研究,发现了该石碑形制特殊,碑文记载与史料记载有不一致的地方,对于史书中祖可法生平信息较少的情况有所补充。整体来说该墓碑为研究清代早期历史及相关制度提供了新的材料。

  二、石碑形制与所载信息

  石碑保存较为完整,有部分残损及污 损,碑首长125厘米,宽133厘米,厚45厘 米;碑身长254厘米,宽118厘米,厚36厘 米,交龙首,青白色花岗岩材质。碑首与 碑身比例近1:2,体形粗壮,不同于清代 石碑的通常比例1:3。根据史料记载“一 碑制:

  顺治十年议准:

  亲王至辅国公,碑身均高九尺,用交龙首、龟趺。亲王,碑广三尺八寸七分,首高四尺五寸,趺称之。世子郡王,碑广三尺八寸,首高三尺九寸,趺高四尺三寸。贝勒,碑广三尺七寸三分,首高三尺六寸,趺高四尺一寸。贝子,碑广三尺六寸六分,首高三尺四寸,趺高四尺。镇国公,碑广三尺六寸三分,首高三尺三寸,趺高三尺九寸。辅国公同。

  康熙十四年议准:

  镇国将军,碑身高八尺五寸,广三尺四寸,螭首、龟趺。首高三尺,趺高三尺六寸。辅国将军,碑身高八尺,广三尺二寸,麒麟首、龟趺。首高二尺八寸,趺高三尺四寸。民公侯伯,碑身高九尺,广三尺六寸,螭首、龟趺。首高三尺二寸,趺高三尺八寸。一品官碑制与镇国将军同。二品官碑制与辅国将军同……”①可知顺治十年(1653)定制时并未对辅国公以下爵位的墓碑形制进行规定,所以立祖可法碑的顺治十四年(1657)时碑的形制还没有依据可用。同后来的规范比较,其碑首身总高基本符合康熙十四年(1675)一品官墓碑形制的规定,但是碑首形制使用了宗室男性爵位辅国公及以上级别才可使用的交龙首,碑首和碑身比例及尺寸也不符合对应级别的规定。

图一 祖可法墓碑保存状况

  碑首刻有四条五爪龙呈交尾状,龙首、龙角、龙鳞、牙齿、须发等雕刻清晰、细节丰富,保存状况较好(图一)。通常碑首顶部由于无法看到,往往加工简单,但此石碑依旧对顶部进行加工,龙身形体规整、细节清晰,顶部弧度较平。碑额正上方龙爪交会处上层中央云纹为三朵卷云纹,两侧各有两层云纹对称布置(图二)。卷云纹雕刻立体感强、形状清晰、单层分布,龙爪处云纹也是如此。碑首下部与碑身交界处雕刻有单层卷云纹(图三),碑身阴阳两面周匝刻有二龙戏珠纹样,碑身侧面无碑文及纹饰。

图二 碑额正上方龙爪交会处纹饰

图三 祖可法墓碑碑首纹饰

  结合整体形制、比例、尺寸及各部位细节综合来看,祖可法墓碑具有典型的顺治朝石碑特点,体现了在清代初期礼仪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

图四 汉文碑额书“敕建”二字

  阳面刻有顺治皇帝赐予祖可法的满汉两种文字碑额、碑文,阴面无字。汉文碑额小篆书“敕建”二字(图四),字体有秦篆风格。汉文碑文205字,字大小一寸五分左右,笔锋纤细,写有“三等精奇尼哈番谥顺僖祖可法碑文:稽古建业,驱策群力,不吝爵赏,以劝有功,昭示后世,用传不朽,所以励忠,盖甚备也。尔祖可法原系锦州副将,识命投诚,授为一等阿思哈哈番。后取前屯卫时攻中后所、前屯卫二城,督放本固山红衣炮,遂克其城,加一拖沙喇哈番。天下统一升为三等精奇尼哈番。先是授镇守湖广等处总兵官,尔能勤劳茂著,屡立战功。于其殁也,朕甚悼焉,特命勒诸贞珉,光及泉壤,国典臣忠,庶其昭垂无斁哉。顺治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碑文“一等阿思哈哈番”有错误,其爵位名称应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此处遗漏了“尼”字。目前还不了解其错误的原因,有待研究(图五)。

图五 祖可法墓碑碑文(局部)

  此碑汉字碑文记载了崇德八年(明崇祯十六年,1643)辽东都司广宁、宁远一带相关战役。还特地记述了当时清军部队名称“固山”、武器名称“红衣炮”、城池名称“前屯卫”“中后所”等。碑额所写“敕建”证明了此碑乃顺治皇帝御赐之碑,祖可法坟茔是皇帝给予批准建造的。《大清会典》记载,顺治十八年(1661)才议准辅国公以下宗室贵族、非宗室贵族及普通官员的造坟及制碑的补贴规范,而祖可法碑碑额写的是“敕建”而不是“敕赐”或“谕祭”等,这让人猜想是否在顺治十八年制度出台之前就已经存在敕建官员坟茔的现象,由于缺少直接文字记载证明,目前只能猜测而已。祖可法墓碑碑文及形制等承载了诸多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及科学价值,对祖可法投降后的生平做了详细记录。

  三、祖可法生平

  结合碑文及相关史料,对祖可法生平做考证如下:

  1.出任游击

  《明史》载“……令游击祖可法等率骑兵四营西戍抚宁。三年正月,大寿入关谒承宗,亲军五百人甲而候于门……”②说明崇祯二年(1629)祖可法在归顺后金前的官职是游击,隶属驻扎锦州的前锋总兵祖大寿部。祖大寿在天启年间任参将游击、崇祯元年(1628)官职是副将,后又改任辽东总兵。祖可法年龄应与其祖家兄弟及吴三桂年龄相仿,大约出生在万历四十年(1612)前后。天启年间祖可法是否做官史书并未记录,即便做官官职也是参将及以下,低于祖大寿的官职,崇祯元年祖大寿升任总兵,很有可能祖可法于此时随父参军充任游击一职。

  2.明朝副将与后金副将

  崇祯四年(1631)后金军围攻祖大寿部镇守的大凌河城。孤城日久难守,祖大寿率部投降后又诈降逃跑,祖可法作为人质留在了后金。《清史稿·祖大寿列传》载:“是时大凌河诸将皆愿降,独副将何可刚不从,大寿乃令掖以出城杀之。大寿使以誓书至,上率诸贝勒誓曰:‘明朝总兵官祖大寿,副将刘天禄、张存仁、祖泽洪、祖泽润、祖可法……参将游击吴良辅、高光辉……等,今以大凌河城降。凡此将吏兵民罔或诛夷,将吏兵民亦罔或诈虞。有违此盟,天必谴之!’”③由此可见祖可法于崇祯三年(1630)随祖大寿收复直隶有功升任副将,大凌河城投降时是明朝副将之职,正如碑文所记录的“原系锦州副将”。而《清史稿》中所说“可法,大寿养子。初质于我师,及降,授副将,隶正黄旗……”④中所提到的“副将”则应当是天聪六年(1632)正月“至大凌河城汉人,其赐与旧官为民者,可取之半,分隶正黄旗一等副将祖可法下男丁五十人……”⑤以及“天聪六年三月至四月初一日,赏一等副将张洪谟、祖可法、祖泽润……”⑥中所提到的 “一等副将”。这个“一等副将”是天聪年间的后金爵位,是八旗的副都统,也就是乾隆年间的“一等男”爵位,而并不是石碑上所说的明代“副将”官职。

  “副将”一词在各种记载中频繁出现但是较为混乱,让人搞不清楚祖可法的“副将”身份到底是什么,同时也无法明确获得该称谓的时间。这是因为后金爵位与明朝官职名称一样而在记载中引起误解造成的,而结合墓碑碑文可以更加清晰地辨识有关“副将”一词的记载。

  3.改授一等梅勒章京与军功升迁

  “改元崇德,行封赏,授泽润三等昂邦章京,泽洪、可法一等梅勒章京,予世袭敕书。设都察院、六部,满、汉、蒙古各置承政。汉承政皆授诸降将:可法、张存仁都察院……二年,更定部院官制,但置满承政。诸降将改授左右参政……”⑦在此之后,崇德元年(1636)祖可法受封一等梅勒章京世袭敕书并出任督察院汉承政,由于改制第二年又改任了汉参政。此时经过天聪八年(1634)的爵位名改制,“一等副将”的爵位也改为了“一等梅勒章京”。在此之后,祖可法随清军四处征战,于崇德八年(1643)随郑亲王爱新觉罗·济尔哈朗攻击山海关外最后几座卫所之中的前屯卫和中后所,史书载“庚午。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九月二十八日,大兵自宁远卫进发。次日,抵前屯卫……自亥刻发炮攻之。十月初一日午刻拔其城……”⑧此二城十分坚固久攻不下,祖可法亲自指挥部署红衣大炮攻克城池,战功显著,史书记载了祖可法墓碑上所写的此次加封,顺治元年(1644)二月“……为牛录章京。加一等梅勒章京祖可法……一等甲喇章京……牛录章京……各半个前程……”⑨但内容只粗略记载了皇上加封辽东战役中有功之臣,对立功原因的具体细节记载甚少,而碑文中记载的“督放本固山红衣炮”则补充了史书中的空白。此时期清军极为重视威力强大的红衣炮,史书中记载了不少成功仿制、有效部署红衣炮攻克城池而升官加爵的事例。

  4.出任总兵与年老致仕

  顺治元年八月“以都察院参政祖可法为右都督。充河南卫辉府总兵官……”⑩又“时李自成西走,其党掠卫辉、怀庆间,而原武、新乡诸县盗竞起。绣锦至官,与总兵官祖可法等谋防御……”⑪祖可法被任命为右都督充任河南卫辉府总兵后,率军支援济源、怀庆退李自成有功。顺治二年(1645)十一月“以右都督祖可法为左军都督府左都督,充镇守湖广总兵官……”⑫这也是祖可法最后一次调动官职,驻扎武昌担任湖广总兵,次年同徐勇征南明,“三年正月,叛将……招勇,勇执斩以闻。五月……勇率兵援……复与总兵祖可法、张应祥会剿,降……”⑬而两个月后“以牛录章京孙定辽为都督同知充湖广提督总兵官”⑭。可见在五月的战役发生时祖可法还是总兵,而此后孙定辽在七月份充任湖广提督总兵官。这说明祖可法在顺治三年(1646)七月前已经卸任,时间很可能是在六月份。具体原因按史书“三年,以疾卸任,还京”⑮是因病隐退,此后回京养病再未出仕。

  5.受封三等精奇尼哈番

  对于祖可法被加封三等精奇尼哈番的时间及具体原因,《清史稿》列传二十一并未详细记录,按此卷中祖家各位将领爵位变化及碑文中所载顺治二年十一月“先是授镇守湖广等处总兵官”应当为顺治四年(1647)再一次更改爵位名称之后册封的,被授予的爵位是改制后的“三等精奇尼哈番”。乾隆年间的“三等精奇尼哈番祖可法,汉军正黄旗人,崇德七年归顺封一等梅勒章京。顺治四年改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顺治七年三月遇恩诏晋封。卒谥顺僖。”⑯及清末的“封三等子者:……祖可法(顺治七年三月)……”⑰记录了此次加封的时间。虽然这两部著作是权威的清代史学资料,但也是祖可法死后一两百年整理出来的,而《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未在第四十八卷顺治七年(1650)三月记录祖可法加封爵位,直接在顺治八年(1651)正月记录了祖可法已经拥有过三等精奇尼哈番的爵位,并且其子祖永烈袭爵,“乙卯。以年老致仕三等精奇尼哈番祖可法子永烈一等阿达哈哈番……各袭职。”⑱按照《清实录》记载的时间来看,祖可法受封三等精奇尼哈番的时间在顺治四年至顺治八年间。后世所记载的顺治七年三月与此区间是匹配的,应当是准确的。

  6.病逝北京赐谥号

  顺治十三年(1656)八月,祖可法在退休十年后病逝,史书记载“予三等精奇尼哈番祖可法祭葬如例”⑲。次年顺治皇帝撰文赐谥号“顺僖”给祖可法,《皇朝通志》载“三等子祖可法谥顺僖,顺治十四年七月谥”⑳,但这个时间晚于石碑所写的时间,由此可见《皇朝通志》中记载出现了偏差,“顺僖”的谥号至少在顺治十四年五月就已经出现了。此石碑碑文的记载纠正了史书的错误。

  祖可法去世的时间应不晚于顺治十三年八月,由于生年不详,故不知其具体寿命,根据前文的推算,寿命应为四五十岁。

  根据以上研究,对祖可法生平进行整理与总结如表一。

表一 祖可法生平整理与总结表

时间

原因

事件

崇祯二年(1629)

未知

任游击

崇祯三年(1629)

军功升迁

授副将

崇祯四年(1631)

大凌河城为质投降

叛明降金

天聪六年(1632)一月

加封汉军降将

隶正黄旗,授一等副将

崇德元年(1636)

改元崇德改制

改授一等梅勒章京、都察院汉承政

崇德二年(1637)

改制

改授都察院汉参政

顺治元年(1644)二月

军功升迁

加半个前程

顺治元年(1644)八月

委任

授河南卫辉府总兵官

顺治二年(1645)

委任

授镇守湖广等处总兵官

顺治三年(1646)

疾病

辞官返乡

顺治四年(1647)

改制

改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顺治七年(1650)

军功升迁

授三等精奇尼哈番

顺治十三年(1656)

疾病

死亡

顺治十四年(1657)

敕建坟茔

谥号顺僖、葬马坊村

  四、结语

  纵观祖可法的仕途可以发现,除了他被祖大寿作为人质送至后金投降外,史书并无记载其所犯其他过错。虽然官爵并不出众,但是祖可法在明末清初大起大落的战争年代背景之下能够得以保全,就个人命运来说对比其祖家兄弟中祖泽润死于军中、祖泽清响应吴三桂反清被杀,他已经是极其幸运。

  祖可法墓碑的出土丰富了祖可法个人生平的相关研究,反映了明末清初政权交替的社会环境,更体现了研究历史除了文献研究也要重视实物研究。


  ①《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137《工部·屯田清吏司·坟茔》。

  ②《明史》卷250《孙承宗列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6475页。

  ③《清史稿》卷234《祖大寿列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9423页。

  ④《清史稿》卷234《祖可法列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9428页。

  ⑤《满文老档》第八函第四十八册,“天聪六年正月十九日”,中华书局,1990年,第1220页。

  ⑥《满文老档》第九函第五十一册,“天聪六年三月初一日”,中华书局,1990年,第1252页。

  ⑦《清史稿》卷234《祖大寿列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9424页。

  ⑧《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2“崇德八年九月”,中华书局,1985年,第34页。

  ⑨《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3“顺治元年二月”,中华书局,1985年,第47页。

  ⑩《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7“顺治元年八月乙巳”,中华书局,1985年,第78页。

  ⑪《清史稿》卷239《罗绣锦列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9521页。

  ⑫《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21“顺治二年十一月辛亥”,中华书局,1985年,第186页。

  ⑬《清史列传》卷78《贰臣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20册,第6422页。

  ⑭《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27“顺治三年七月乙巳朔”,中华书局,1985年,第226页。

  ⑮《清史列传》卷78《贰臣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20册,第6438页。

  ⑯《皇朝文献通考》卷254《封建考九•异姓封爵五》“汉军 子祖可法”。

  ⑰朱彭寿:《旧典备征》卷2《封爵考》,《清代史料笔记丛刊》,中华书局,1982年,第33页。

  ⑱《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52“顺治八年正月乙卯”,中华书局,1985年,第409页。

  ⑲《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02“顺治十三年八月戊午”,中华书局,1985年,第795页。

  ⑳《皇朝通志》卷51《谥略四·子爵谥》“祖可法”。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文物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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