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6〕1511号
北京长建恒盛建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申请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研究并公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授予你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业务范围为古建筑。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并按时办理资质年检。
三、资质证书仅限你单位使用,不得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借。
四、如你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到我局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毛英杰;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