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6〕1101号
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中国嘉德2026年春季文物艺术品同步拍卖会(一)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6年4月13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申报的文物类标的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和我局对文物拍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本场拍卖会(举办时间:2026年5月7日—12日;举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号嘉德艺术中心B1层及中国嘉德官网、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嘉德)申报的油画雕塑类标的223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4件;申报的瓷杂类标的867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771件;申报的玉器类标的26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0件;申报的杂项类标的897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626件。其中,瓷杂类第417、418、649、986、1249号,杂项类第2228、2229、2230、2231、2232、2233、2341、2342、2344、2345、2346、2347、2348号共计18件标的予以撤拍。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你公司应在申报审批的范围内组织拍卖会,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此次拍卖活动情况以及拍卖文物记录备案材料,依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4月20日
(联系人:司丽媛;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