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5〕2480号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对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自行拆分北京城市副中心FZX-1103-6019、6020、6021、6022地块(居住用地、教育用地等)〕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的申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单位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对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自行拆分北京城市副中心FZX-1103-6019、6020、6021、6022地块(居住用地、教育用地等)〕用地范围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张倩、张然;联系电话:891506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