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5〕1588号
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和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燕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燕墩为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我局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变更方案。
二、变更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原始砌砖的细部做法勘察和记录工作。补充现状三层垫层砖的铺墁形式及工艺做法。
(二)现存原垫层砖应尽量保留,其他老砖应继续使用。
(三)实施中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记录工作。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消防、安防工作,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七、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7月11日
(联系人:海云飞;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