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5〕1392号
故宫博物院:
你单位《故宫博物院关于北京嘉德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借用文物举办“清代宫廷织绣服饰色彩展”的请示》(故博字〔2025〕250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出借院藏文物201件用于北京嘉德艺术中心有限公司举办的“清代宫廷设计潮流”展览。其中:二级文物183件,三件文物18件。展期自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10月8日。
请你单位与文物借用方严格遵守并执行《文物借用合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展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并在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张 丹;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