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5〕786号
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你单位《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关于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证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我局审核并公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授予你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业务范围为:古建筑、近现代建筑、文保规划、古遗址及古墓葬、石窟寺和石刻及壁画。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接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并按时办理资质年检。
三、资质证书仅限你单位使用,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和出借。
四、你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我局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海云飞;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