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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地坛公园承办第三十四届地坛春节文化庙会的批复

日期:2019年02月01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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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许可〔2019〕43号

  东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地坛公园、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承办第三十四届地坛春节文化庙会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地坛春节庙会已成为北京市重要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是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春节传统活动,起到了宣传北京独具魅力的民俗文化和烘托祥和欢乐节日氛围的积极作用。为此,我局原则同意利用地坛继续举办此活动。活动时间为2019年2月5日-2月9日(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五)。

  二、按照《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由主办方负责的原则,本次庙会的安全由东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全面负责。请你中心严格遵守有关文物保护及消防安全法规,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工作的各项预案措施,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三、庙会期间,各项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地坛所有文物建筑内均暂停对外开放,并安排专人全天值守。

  制定方泽坛等重点区域的人流控制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尤其是突发人流增多的控制措施,以确保文物、人员安全。

  四、文物建筑内应落实文物安全的各项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应急措施。若对文物本体造成损毁、破坏须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和赔偿。

  文物建筑周边应设置围栏等有效隔离区域。其周边的庙会摊位不得安排餐饮或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内容,以确保文物安全。

  五、活动期间应严格按照所提供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气防火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实施。活动现场的用电设备须规范操作,对用电安全负荷提前予以确认。活动前对用电设施进行满负荷电检。活动期间每天对用电设施进行电检,并留存完整的记录备查。

  六、庙会现场严禁使用明火,并须配备合格、必要、充足的消防器材。

  请按照以上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方案。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文件组织实施,如有变更,需重新申请。

  申请内容涉及公安、消防、安监、园林等部门,由你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你中心对此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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