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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申请拓印馆藏三级文物的批复

日期:2018年06月01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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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许可〔2018〕254号

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

  你馆《关于申请拓印馆藏三级文物的请示》(京石博字〔2018〕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馆拓印馆藏三级文物“乾隆幸贡院御制诗碑”(藏品号0839,共4件)方案。

  二、在进行锤拓时不得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害。制成的拓片应当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

  你馆对此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82210701)投诉;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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