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17〕713号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北京地铁十四号线永定门外站A出入口设计方案的请示》(轨道项三字〔2017〕486号)收悉。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经现场踏勘,目前该方案中A出入口、D出入口均已建成,建成后A出入口编号变更为现状的编号“B”,D出入口编号变更为现状的编号“A”。以上两出入口均在燕墩规划绿地内,均需在施工前将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核。
二、所报方案中出入口设计采用敞口式,与我局《关于地铁十四号线沿线涉及文物保护有关问题的复函》(京文物〔2009〕684号)中“位于燕墩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出入口和风亭应采用下沉式设计”和《关于地铁十四号线规划方案意见的函》(京文物〔2009〕120号)中“(二)永定门站位于北京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燕墩规划绿地内,不符合建设控制有关规定,应予以调整避让。车站出入口、风亭等设施宜采取下沉式设计,避免对燕墩周边环境景观构成不良影响”的要求不符,以及建成后出入口与你公司《关于地铁14号线涉及市级文物保护有关问题的请示》(京轨建规划字〔2009〕148号)中所承诺的“不设地面建筑物”不符。
请你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你公司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82210701)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