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5〕221号
北京浦江泛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第24届北京民俗文化文化节暨第27届北京东岳庙庙会活动的告知承诺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经初步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局按照告知承诺方式原则同意你单位利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东岳庙举办第24届北京民俗文化文化节暨第27届北京东岳庙庙会活动。活动时间为2025年1月29日至2月2日。
二、活动期间,请你单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及消防、用电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各项预案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文物及人员安全。各项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并按照各项预案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活动现场严禁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电气设备使用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三、我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请你单位确认已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四、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报内容另涉及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由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月26日
(联系人:海云飞;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