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5〕154号
北京雍京堂文物商店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文物商店有关信息的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经初步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文物商店信息变更。企业名称由“北京人和堂文物商店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雍京堂文物商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泽明”变更为“张京平”;股东由“李泽明”变更为“张京平”。
二、你公司应及时将变更结果向社会告知,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文物购销活动。
三、我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公司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请你公司确认已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四、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月17日
(联系人:马思奇;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