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4〕2524号
北京盛世宝莱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2025年盛世丹青第13至24期文物线上拍卖会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申报的文物类标的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和我局对文物拍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同意举办本场拍卖会。拍卖会手机应用程序为:抖音(ID:盛世宝莱国际拍卖)。
第13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12日0时—1月13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14日0时—1月14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0件。
第14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13日0时—1月14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15日0时—1月15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0件。
第15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14日0时—1月15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16日0时—1月16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0件。
第16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15日0时—1月16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17日0时—1月17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7件。
第17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16日0时—1月17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18日0时—1月18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9件。
第18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17日0时—1月18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19日0时—1月19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0件。
第19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19日0时—1月20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21日0时—1月21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8件。
第20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20日0时—1月21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22日0时—1月22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6件。
第21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21日0时—1月22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23日0时—1月23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0件。
第22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22日0时—1月23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24日0时—1月24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7件。
第23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23日0时—1月24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25日0时—1月25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0件。
第24期预展时间:2025年1月24日0时—1月25日23时59分;拍卖时间:2025年1月26日0时—1月26日23时59分;申报的书画类标的1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0件。
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你公司应在申报审批的范围内组织拍卖会,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此次拍卖活动情况以及拍卖文物记录备案材料,依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马思奇;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