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4〕1971号
东方云鼎(北京)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盛世收藏秋季精品文物拍卖会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申报的文物类标的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和我局对文物拍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本场拍卖会(举办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举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二里庄19号百富怡大酒店三层福瑞厅)申报的标的476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397件。其中,瓷器类第026号、玉器类第250号共计2件标的予以撤拍。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你公司应在申报审批的范围内组织拍卖会,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此次拍卖活动情况以及拍卖文物记录备案材料,依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马思奇;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