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4〕1832号
北京广化寺:
你单位《北京广化寺关于拈花寺钟楼修缮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拈花寺为北京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我局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应补充勘察钟楼及周边地下是否存在地下管线造成地基隐患的内容,补充钟楼地基基础安全状况的评估内容,补充确定工程性质的相关内容。
(二)应补充现存墙体形制、材料、工艺的勘察内容,并从砖、石构件的材质、规格、砌筑方式等方面对钟楼与鼓楼做进一步比对,补充说明钟楼与鼓楼的相似性及可参照性。
(三)鉴于钟、鼓材质、荷载不同,应补充吊挂构件的承载力分析。
(四)应加强“工程做法、技术、工艺、材料要求内容”的针对性,删除与本工程不相关的内容。应补充油饰做法说明,地仗做法应针对不同构件进行完善。
(五)实施前,应对各部遗存进行揭露后的补勘。应确认基础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详勘、记录不可见墙内柱的保存情况。应进一步量化钟楼既有历史遗存的可沿用对象,尽可能使用旧构件,并在修缮图中明确标注可利用的旧构件和对墙内柱的修缮方式,一并补充完善现状勘察与修缮方案及相关图纸。完善图纸中相关油饰部位、材料、工艺做法的内容。
三、上述方案修改意见应在方案实施前落实。
四、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五、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六、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七、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八、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十、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曹春利;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