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4〕1070号
北京嘉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2024年春季文物拍卖会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4年7月2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申报的文物类标的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和我局对文物拍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本场拍卖会(举办时间:2024年7月26日—7月28日;举办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2号北京索菲特大酒店B2层凯旋宴会厅)申报的标的945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596件。其中,瓷器类第211号;钱币类第531号;玉器类第800号;杂项类第666号、734号、904号共计6件标的予以撤拍。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你公司应在申报审批的范围内组织拍卖会,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此次拍卖活动情况以及拍卖文物记录备案材料,依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马思奇;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