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4〕709号
北京群古斋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群古斋拍卖专场(三十至三十二)线上拍卖会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和我局对文物拍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同意举办本场拍卖会。拍卖会举办渠道为:手机应用程序抖音(ID:群古斋国际拍卖)。
群古斋拍卖专场(三十)线上拍卖会预展时间:2024年5月16日10时—5月18日20时;拍卖时间:2024年5月18日20时—5月18日23时59分;申报的玉器类标的56件,其中文物标的56件;申报的瓷器类标的4件,其中文物标的4件。
群古斋拍卖专场(三十一)线上拍卖会预展时间:2024年5月17日10时—5月19日20时;拍卖时间:2024年5月19日20时—5月19日23时59分;申报的玉器类标的56件,其中文物标的56件;申报的瓷器类标的6件,其中文物标的6件。
群古斋拍卖专场(三十二)线上拍卖会预展时间:2024年5月18日10时—5月20日20时;拍卖时间:2024年5月20日20时—5月20日23时59分;申报的玉器类标的47件,其中文物标的47件;申报的瓷器类标的3件,其中文物标的3件。
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你公司应在申报审批的范围内组织拍卖会,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此次拍卖活动情况以及拍卖文物记录备案材料,依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要严格按照你公司做出的《线上文物拍卖会文物标的审核等相关事项承诺书》的内容做好相关工作。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可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渠道见“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马思奇;联系电话:8915075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