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3〕994号
北京藏物志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集萃—吉泉斋臻选古代艺术品专场(六)线上拍卖会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3年8月28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申报的文物类标的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和我局对文物拍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同意举办本场拍卖会。拍卖会手机应用程序:抖音(ID:藏物志拍卖直播间);预展时间:2023年9月17日0时—9月19日20时;拍卖时间:2023年9月19日20时—9月20日2时;申报的杂项类标的15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15件。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你公司应在申报审批的范围内组织拍卖会,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此次拍卖活动情况以及拍卖文物记录备案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你公司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陈 岑;联系电话:8915075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