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3〕815号
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钓鱼台与养源斋(望海楼)修缮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钓鱼台与养源斋为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我局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针对城台上建筑物工程方案的意见:
1、应明确1994年复建木构建筑是否属于文物本体。木构建筑如非文物本体,可与城台适用不同保护原则。
2、应补充细化屋面布瓦、琉璃瓦更换的标准及要求,对脱釉琉璃瓦件只要胎体完好的就不应更换,进一步细化脊、兽件构件的粘补措施,并应补充更换瓦件的规格尺寸大样图。进一步明确屋面揭顶面积的修缮范围。
3、应补充分析木构件裂缝开裂的原因,区分收缩裂缝或结构裂缝,并根据残损程度采取相应措施。通裂缝采用“灌浆嵌补”需明确灌浆材料。
4、补充框线、梅花钉等部位贴金做法。
5、进一步明确、细化具体的做法说明,补充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或要求(如因糟朽严重更换的通木柱,此次维修应制定相应的防腐措施,是否考虑增加传统防腐措施;鉴于建筑使用功能而添加的上下水等设施,应明确重要节点防水措施或要求等等)。
(二)针对城台修缮工程方案的意见:
1、针对一层墙面潮湿、抹灰脱落、通木柱糟朽严重等问题,应补充对城台渗水情况的勘察并提出保护措施。针对一层墙面潮湿、抹灰脱落、通木柱糟朽严重等问题,应补充对城台渗水情况勘察并提出保护措施。
2、应补充望海楼城台现状排水与周边排水状况的勘察与评估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图纸表达,部分图纸绘制有误,应按现状法式特征进行修改(琉璃屋面和布瓦屋面的做法区别),补充必要节点详图。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你单位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席浩天;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