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2〕593号
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彝尊故居文物建筑测绘及修缮工程设计变更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朱彝尊故居为北京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该项目原测绘及设计方案已于2014年获北京市文物局批准(京文物〔2014〕505号)原则同意,因故未实施。此次变更方案是基于此前方案的深化设计,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该方案对变更涉及的七栋文物建筑勘察细致,损害部位和程度更为具体,修缮设计符合文物建筑修缮原则,文件详细清楚,技术路线正确,可操作性强,符合设计变更文件深度要求,满足指导施工要求。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工程实施前应进一步详细探查和评估各殿座基础的保存状况,对残损或缺失的应进行必要的修整或补砌。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项目开工后应加强对隐蔽部位的揭露探查,精准确定各部位修复、修缮材料及做法,以及补配、更换的工程量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公司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该变更方案获批后应尽快实施,并请你公司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你公司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陈 龙;联系电话:8915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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