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0〕13号
国羽(北京)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函》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文物拍卖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杨战功”变更为“张洪宇”,经营住所由“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1号院8号楼13层1313”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89号2号楼三层3037、3038”,股东由“杨战功、石计文”变更为“张洪宇、石计文”,股权由“杨战功400万元占40%股份、石计文600万元占60%股份”变更为“张洪宇400万元占40%股份、石计文600万元占60%股份”。原有的文物拍卖许可证收回,变更后的文物拍卖许可证待我局印制后发给你公司。
你公司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1月16日
(联系人:鞠金哲;联系电话:89150657)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