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1〕1085号
北京民俗博物馆:
你馆《关于北顶娘娘庙一、二进院修缮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北顶娘娘庙为北京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请补充方案中屋面查补的范围、数量;连檐、瓦口等糟朽构件更换的范围及数量。凡进行屋面查补的建筑,如有檐头沟滴缺失、松动的屋面,需进行檐头整修。
(二)请明确望板做防腐防虫处理的具体材料、工序以及刷涂范围,即单面刷还是双面刷。明确娘娘殿天沟处的具体工程做法,体现构造。校核修缮图与工程做法中对屋面挑顶苫背工艺的叙述。
(三)砖地面剔补时,应根据垫层是否损伤及损伤程度确定是否重做垫层及垫层的处理措施。
(四)建议修缮过程中对埋墙柱进行详勘,以确保建筑的结构安全。
(五)更换及修补的木望板及木椽,应满做地仗油饰。连檐、瓦口的油饰应为朱红或二朱红;飞头为绿油写黑油万字,不应使用颜料。
(六)请校核文本及图纸中的错误,如勘察结论中的建筑损伤分类表中对各建筑损伤分类的确定有误;“齐口缝”应为“企口缝”;“包金土字砂绿边”应为“包金土砂绿边”;应在图中标示出残损、病害、修缮做法。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馆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请你馆于本工程竣工一年后的3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十、请你馆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你馆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11月29日
(联系人:杨皓楠;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