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1〕931号
北京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北京华艺国际2021秋季拍卖会的请示》收悉。我局于2021年10月25日组织专家对你公司申报的文物类标的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和我局对文物拍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本场拍卖会(举办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20日)申报的书画类标的840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508件;申报的瓷杂类标的658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658件;申报的古籍善本类标的449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314件;申报的邮品钱币类标的671件,属于文物监管范围的标的648件。其中,第1019号“白釉皮囊壶”、第1509号“铜鎏金佛塔”、第7148号“清·八国联军意大利侵华纪念章一组”、第7149号“清·八国联军德国侵华纪念章一组”、第7150号“清·八国联军德国侵华纪念章一组”、第7225号“汉·圆型金饼”、第7510号“先虞‘勺’尖首刀(闻德评级85)”、第7533号“大元通宝折十(中乾评级82)”、第7535号“风花雪月花钱一枚,美品”、第7554号“风花雪月花钱一枚,华夏评级,极美80”、第9266号“日本写经古写本”、第9267号“日本写经古写本”、第9269号“日本古写经大般若波罗蜜多经” 共计13件文物予以撤拍。本批复不作为对标的真伪、年代、品质及瑕疵等方面情况的认定。
你公司应在申报审批的范围内组织拍卖会,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相关要求进行拍卖, 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此次拍卖活动情况以及拍卖文物记录备案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你公司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鞠金哲;联系电话:8915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