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1〕854号
北京市文物局图书资料中心:
你单位《关于中心藏二三级民国文献修复的请示》及告知承诺书收悉。经初步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所报的馆藏二级民国文献5种1411页、三级民国文献25种2707页的修复申请。
二、你单位应督促文物修复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经专家审定的文物修复保护方案,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确保馆藏文物在修复过程中的安全。
你单位已确认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北京市文物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你单位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向本机关承办部门(89150859)、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进行咨询申诉。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 年 9 月 22 日
(联系人:张丹;联系电话:89150755)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