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0〕806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贵局《关于和敬公主府修缮工程方案的函》及附件收悉。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进行审核,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建议修改完善工程做法说明,用词要准确、统一。
(二)进一步详勘建筑现状做法。加强现状勘察及修缮做法的对应性,对残损点不遗漏,全部进行修整处理。街门现状照片梁架有不当修缮,但在现状勘察表及修缮做法表中未表述,应核实补充。建议补充院落现状排水与周边排水现状的勘察与评估内容。
(三)进一步核实、控制更新构件的工程量,控制修缮规模和修缮范围,尽可能多的保留原始构件。进一步细化修缮材料及工艺做法。在工程实施时进一步勘察屋面瓦件残损量及屋面各处脊饰件的残损情况,对屋面瓦件尽量减少更换量,不宜全部揭瓦。
(四)对府门、西南围屋、东南围屋、前东西配殿等梁架后期不当拉结铁件,对街门梁架不当加固做法,在去除之前,应进行结构评估,对结构存在薄弱点的,应规范、调整并细化加固做法,保证结构安全。
(五)进一步细化油饰彩画修缮设计。彩画的保护或修复应综合建筑等级及彩画制度,整体考虑。
(六)建议消防及防雷列为专项方案。消防及防雷设计,应有线路及设施设备安装敷设中的文物保护措施,尽量采用现有路由,保证不在清水砖墙、木构件、屋面上直接钉凿打眼,涉及地面揭除的,应有相应的恢复措施。
三、如遇方案变更,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
四、和敬公主府是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贵局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请贵局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贵局对本批复如有异议,可向本机关监察部门(64001627)投诉;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代学萍;联系电话:64022083)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