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
时间和标准时点:2012年10月开始,2016年12月结束,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范围: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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