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186号
局属各单位、局重点科研基地、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制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函〔2024〕37号)、《关于征集2024年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申报项目的通知》(京市监函〔2024〕9号)开展标准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对照《通知》要求,根据《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和《“十四五”文物保护标准立项指南》,结合文博事业发展需要及《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和本单位资源优势、预研究情况,开展申报。
一、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主要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单位向北京市文物局提交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由北京市文物局审核汇总,向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
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资料请于3月15日前报市文物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向北京市文物局提交材料。报送材料时,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1.纸质材料(一式叁份),每份申报材料应按照标准草案、编制说明、项目建议书、其他相关材料的顺序胶装成一册(胶装时,封面采用项目建议书首页,材料之间用彩色纸分隔)。2.电子版材料发送市文物局邮箱(fazhichu@ww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和附件压缩包名称为“申报单位名称+提交项目建议汇总材料”。申报材料分别命名为:1标准草案、2编制说明、3项目建议书、4其他相关材料,其中项目建议书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其他材料为word 格式。
三、推荐性国家标准其它申报方式
3月15日后,如申报推荐性国家标准,申报单位可随时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申报。申报前应先征求全国文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市文物局意见。申报材料(申报公文、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等)反馈至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电子邮箱(lanyujing@126.com)和市文物局邮箱(fazhichu@ww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函〔2024〕37号)
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申报项目的通知》(京市监函〔2024〕9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2月8日
(联系人:孟德兴;联系电话:5553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