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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召开地方标准《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推广实施暨宣贯工作会议的通知

日期:2025年03月26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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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5〕337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新修订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DB11/T 791-2024)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修订后规定了消防设施设置的总体要求以及设施安装、管线敷设和系统设置的技术要求,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为促进标准要求落地实施,方便各单位学习、掌握和推广标准内容,进一步规范文物建筑消防项目设计、实施工作,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市文物局组织召开标准推广实施暨宣贯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开展宣贯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标准,确保正确理解、掌握标准内容,并在文物保护、消防管理工作中主动予以应用、落实。不断强化文物建筑消防项目设计及设施设置的适用性、规范性、科学性,持续提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补充、完善建议,请各单位及时函告市文物局。

  三、标准文本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j.beijing.gov.cn),在查询服务栏目的“地方标准信息查询”链接中查询下载。

  四、宣贯会安排

  (一)时间

  2025年4月1日(周二)14时

  (二)地点

  首都博物馆(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6号)地下一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内容

  1.讲解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化的价值和意义;

  2.《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内容解读及实施要点说明;

  3.交流答疑。

  (四)参会人员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文物消防安全负责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局属相关单位(依托不可移动文物办公、开放)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防设计、施工协作资质单位技术人员 1~2 人。

  请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代为通知本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派员参会。

  (五)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员从博物馆东侧地下一层入口安检后入馆。会议当天博物馆对外开放,车位有限,建议大家绿色出行。郊区参会同志如需驾驶车辆,请自制“4.1”A4纸型车证。

  请各参会单位于2025年3月28日下班前将《报名回执》反馈至fazhichu@wwj.beijing.gov.cn,并于会议当天凭参会通知(纸质、电子版均可)准时参会。

  特此通知。

  附件:1.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2.报名回执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孟德兴;联系电话:5553296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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