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19〕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文物保护行业队伍建设,国家文物局日前启动第七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申报评审工作。请本市各申请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见附件)填写资质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申报相应类别和业务范围的勘察设计、施工或监理资质,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行政审批窗口(联系电话:89150657、89150659),我局将对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送国家文物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七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19〕1号).pdf
北京市文物局
2019年1月10日
(联系人:张 璐;联系电话:6407160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