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开展了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申报审核工作,拟授予相关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证书、勘察设计乙级资质证书(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理。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
电话:55533034、89150757
邮箱:wenbaochu@wwj.beijing.gov.cn
附件:拟授予资质单位名单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