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1045号
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为落实近期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提出的工作要求,确保我市博物馆安全度夏,结合实际,通知如下:
一、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依法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高度重视汛期博物馆的安全工作。完善博物馆汛期安全防范应对预案和措施,落实并演练防汛抗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在认真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做好应急准备,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文物保护器材及其它防汛器材,包括便携式移动排水机、吸水机、强光应急灯,以及消防专用雨鞋、雨衣、沙袋、水桶等必要设备或防护用具,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风险防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动火作业全过程整治、全链条管理。落实“动火审批、持证上岗、线上报备、防火分隔、现场看护、岗前培训、应急处置”措施,严禁未经许可边营业边施工、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无证操作,严禁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违规使用,严格工程项目登记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有条件的博物馆应配备微型消防站等自防自救力量,配足装备器材,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三、排除安全隐患
推广应用“企安安”系统,对照自查清单开展专项自查。对于堵塞、占用、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问题,要立查立改、及时消隐;对于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失效等问题,要立即组织维修更换,尽快恢复正常使用;对于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未设置两个及以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门窗违规设置影响自救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和户外广告设施等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期限、方式进行整改落实。古建筑类博物馆应全面检查排水系统、监控系统、电力系统、电器设备、避雷设施等相关设备设施,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对用电设备设施进行集中安全检查,特别要注意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设施,确保不发生用电安全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解决措施果断处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馆藏文物保护
要全面加强对库房、展厅内可移动文物的巡视检查和环境监测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雨水、防雷电、防虫害、防霉变,确保馆藏文物尤其是有机质文物不受损害,确保馆内恒温恒湿系统及文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时将处于不安全环境中的文物撤下展线妥善保管,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五、确保开放安全
综合考虑博物馆日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及人员通行安全等因素,强化流量管控。在博物馆入口、购票口和狭窄通道等易引发观众聚集拥堵区域,加大人员配备,合理优化流线,加强引流疏导,严防扎堆聚集和拥挤踩踏。延时开放博物馆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夜间照明,增加安保力量,增设安全警示牌、服务设施指示牌,做好安全提示、人员引导和现场秩序维护,严防发生各类安全突发情况。
六、加强安全管理
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岗位责任,努力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加强演练培训,做好汛期、火灾、突发大人流、极端天气、设备停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展品安全管理,通过观众疏导分流、加强巡查检查、设置警示标识等方式,确保文物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确保人员场馆安全。通过在场馆醒目位置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安全知识普及,提高观众安全意识。
七、加强巡视检查和值班值守
要切实落实对博物馆公共开放区域、陈列展厅建筑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值班制度,增加汛期等特殊时期值班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紧急状况下应急机制及时激活,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处置,并于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单位、我局及属地有关部门报告(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55532999)。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景 旭;联系电话:5553298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