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474号
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陈列展览中文物防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大家,请遵照执行。结合《通知》内容,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馆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坚持预防为主、责任明细、系统防范、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防控原则,严格执行馆藏文物防震、展陈、预防性保护、公共场所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优化展柜展具防震设计,提高展陈设备设施的安全系数。
二、各馆应结合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照《馆藏文物防震规范》等技术标准,对展柜、展具、展陈方式等是否符合防震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检查重点包括:长时间未更换维护的展柜及部件、展厅内构造物、辅助展览设施是否安全稳固,特别是展柜内的展板、灯具、嵌板、格栅等是否存在松动、掉落隐患;展出文物特别是馆藏珍贵文物、材质脆弱易损文物的保存状况是否适宜展出、固定方式及防范措施是否稳定可靠。
三、各馆应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对展出的脆弱易损文物采取降低重心、固定安置等适当的防震措施,并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确保文物安全。同时,要将《馆藏文物防震规范》《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文物展柜基本技术要求及检测》《馆藏文物展藏多功能展柜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在展陈相关的招标文件、采购协议中予以明确,要求展柜设计生产厂家及展陈施工单位提升文物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展柜展具防震安全性能。
请各馆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本馆排查和整改情况报我局,邮箱:bwgc@ww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王 静;联系电话:5553299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