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139号
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现将《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24〕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度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备案的博物馆均应登录全国博物馆年度报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年报系统”,网址:nb.ncha.gov.cn),完成博物馆基础信息与2023年度运行信息保送工作。
二、请各馆于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以便我局及时审核、汇总上报。其中已在年报系统中登录的博物馆,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不得重复申请注册新账号),在线填报2023年度博物馆运行信息。如博物馆名称、质量等级、法定代表人等机构信息发生变化或需要订正的,请在“重大事项变更”项目中说明变化情况与原因;新登录博物馆,请使用我局注册邀请码(BWG252344)进行注册,经我局审核通过后,登录“年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三、请各馆高度重视“年报系统”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后续,我局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数据异常的博物馆、重点博物馆进行实地核验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24〕61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月26日
(联系人:王 静;联系电话:5553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