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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北京房山琉璃河遗址管理处申请实施2023年琉璃河遗址核心区环境整理项目的复函

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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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3〕1358号

北京房山琉璃河遗址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实施2023年琉璃河遗址核心区环境整理项目的函》(房琉管函〔2023〕10号)收悉。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琉璃河遗址的核心区内。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琉璃河遗址公园受灾点位的恢复性工作,我局予以支持。

  二、该区域有着丰富的历史沉淀和研究价值,项目原则上应注意不扰动文物本体,保持文物本体原貌,充分体现考古遗址公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护原则。

  三、请你单位按照项目计划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10月11日

  (联系人:代学萍;联系电话:64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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