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评标专家增选与续聘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字〔2023〕9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配合做好文件传达和申请审核工作。同时注意以下三点:
1.由于已在库专家名单未对外公布,请各单位尽快向本单位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传达文件内容,申请增选的专家于2023年8月7日前,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初审通过后,各法人单位按要求审核申请人资格、申报表及相关业绩材料,申报表注明“经审核,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xx申报北京市评标专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材料均按要求加盖公章。
申报人员需通过邮寄的方式于8月10日前提交材料,请申报人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为防止邮件丢失,建议选择可追溯的邮寄服务,并保留有关单据。
2.涉及文博工作的有文物保护工程(A0833)、展陈工程(A0908)等专业,具体参考《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申报多个评标专业的,每一个专业都要准备相关业绩材料。
3.请聘期届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库评标专家,于9月20日前,登录“北京市评标专家库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续聘申请。各法人单位按要求审核续聘人《北京市评标专家续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续聘申请人需于9月30日前邮寄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评标专家增选与续聘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宣传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