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1368号
北京嘉元文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取得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资质许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你公司已承诺的申请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实,你公司不符合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申请标准要求,我局于2021年8月24日向你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京文物责改〔2021〕1号)。
2021年9月9日,你公司提交整改说明,经核实,你公司仍不符合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及“从事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资质批准办理”事项告知承诺要求,我局现决定撤销你公司从事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许可,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纪雅雯;联系电话:64042770)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