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培训班在顺义开班。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负责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市普查办各专项工作组及监督组组长、副组长,全市16个区普查办主管负责同志和普查队伍骨干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指出,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统一安排,自2025年6月1日起,普查进入第三阶段,工作重心由实地调查转向普查数据审核、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等。第三阶段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出成果的关键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直接关系到普查工作成效。
培训要求,各区普查办要严格按照市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抓紧完成京西古道专项调查及重点区域补充调查。要对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审核指导意见及标准规范,切实做好普查数据填报与提交,严守数据审核的第一道关口,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真实、完整规范。要认真做好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遴选重要新发现及时报请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基础工作完善。要秉承对历史负责的高度使命感,切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加快组织实施不可移动文物迁移保护工程。要以四普为契机,统筹推进低级别文物保护、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任务落实,以普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课程聚焦第三阶段重点任务,邀请来自国家普查办、市普查办以及专业机构的专家授课,内容包括《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审核指导意见》解读、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流程与方法、普查成果分析与应用方法研究等。通过培训,强化普查人员对数据审核要点、认定公布工作要求的学习领会,推动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