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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属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的报告2009-03-02 190号

日期:2009年03月02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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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文物〔2008〕190号                    
关于市属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的报告
 
市委宣传部:
今年初,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2月1日,四部局又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国博物馆免费开放事宜进行了部署。我局按照刘淇和赴朝同志的批示要求,在对《通知》及会议精神进行学习的基础上,对北京地区博物馆免费开放事宜进行了深入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的范围。中央四部局《通知》明确规定:“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实行免费开放。其中,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鼓励暂不能完全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实行低票价政策”。按照《通知》要求,目前我市市、区两级所属64座博物馆中,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仅有10座。我局认为,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力度。经慎重研究,我局提出首批免费开放单位建议名单扩大为34座(详见附件1)。其中包含部分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非文化文物部门管理单位及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二、我市落实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工作的原则和具体办法。我市免费开放工作的原则是“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区别对待,分步实施,加大扶持,完善服务”。按照《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我局对全市拟免费开放34家单位所需经费情况进行了调研及测算(详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1.市属18座博物馆免费后,门票收入及其运转经费,每年需1.42亿元,中央财政补助4922万元,其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2.区县属16座博物馆免费后,门票收入及其运转经费,每年需231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106万元。建议按照《通知》精神,逐级分类予以补助;确有特殊困难的区县,由市相关部门另行研究解决。
3.因免费开放需增加服务及安全方面的设备设施、服务项目、人员开支等一次性投入,现初步测算需增加3384万元,建议由市财政承担。免费开放后,视情况需要,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4.博物馆、纪念馆实行免费开放后,“应在限量、预约的前提下持票参观,重大临时展览及活动另行购票参观”。
三、我市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时间。2月1日中央四部局会议提出:各地需在2008年3月31日前完成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准备工作,4月1日起对社会实行免费开放。根据中央会议精神,我市的免费开放工作应与全国同步进行。各单位应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工作,按照4月1日时限落实免费开放工作的各项任务。鉴于此项工作责任重大,时间紧迫,建议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成立我市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此项工作,并召开全市会议进行部署,以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另外,鉴于国家博物馆今年闭馆整修,首都博物馆需代行国家博物馆职能。在奥运期间将举办若干重要展览,承担接待外国元首、奥运官员、运动员及媒体记者参观的任务。为保证较好的参观环境及秩序,建议奥运会后考虑首都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事宜。
特此报告。
 
附件:1.北京市首批免费向社会开放博物馆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
2.北京市首批免费向社会开放博物馆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经费测算汇总表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哈骏;联系电话:64042770)
 
 
主题词:文化 文物 博物馆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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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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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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