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11〕336号
关于天坛祈谷坛门北侧内值房修缮工程方案的复函
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天坛祈谷坛门北侧内值房抢险修缮工程》(天管文【2011】58号)收悉,经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天坛祈谷坛门北侧内值房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坛的组成部分,其修缮工程应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的原则,尽可能利用原有构件,最大限度地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该方案在未对大木结构进行勘察的情况下,即作出“落架大修”的设计有所不妥。应进一步深化勘察,准确查找病害,特别是对大木结构进行详细勘察,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方案设计。如该建筑梁架结构稳定,不应落架。
(三)加强对该处古建筑历史的研究,细化建筑原做法和相关修缮方法说明。
(四)补充外檐油饰色调的要求。
三、请你单位根据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特此复函。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天坛祈谷坛门北侧内值房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方案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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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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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莞蓉 联系电话:64071606 共印5份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