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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故宫宁寿宫花园(符望阁区)保护修复工程方案的复函

日期:2011年08月03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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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11〕338号
 
关于北京故宫宁寿宫花园(符望阁区)保护修复工程方案的复函
 
故宫博物院:
贵院《关于故宫宁寿宫花园(符望阁区)保护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送审报告》(故博字〔2010〕94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一)补充工程前期勘察报告和文物现状评估,详查以往历次修缮对文物原状的改变并评估其效果,进一步明确本次修缮工程的目标、原则和复原依据。
(二)应依据“最小干预”的原则,尽可能减少对文物本体不必要的扰动。采取建筑顶部揭瓦并拆至望板须慎重,对无渗漏问题的建筑应根据其残损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局部维修措施。
(三)补充琉璃构件和石材防风化措施的依据,慎重采取琉璃构件挂釉、复烧处理,严格控制复烧瓦件数量。木构件维修用材应根据构件及其原始材料的不同区别对待,不宜一律采用红松。对所使用的化学材料需明确配制主剂、施工工艺及实验依据。
(四)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针对符望阁、玉粹轩、竹香馆分别补充具体的建筑修缮措施。进一步明确建筑油饰、彩画保护的原则和技术措施,并详细说明彩画原状留存部分、新旧衔接部分的保护技术以及彩画复原的具体做法。对符望阁三层内檐彩画应尽可能保留,建议首先采取除尘处理,然后视具体情况制订保护措施。建筑室内裱糊应尽可能对原纸张进行除污、除霉后再利用。
三、请贵院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对方案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由我局核准(一式两份)后实施,并将工程主要内容、审核意见、结论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特此函复。
 
附件:文物保函〔2011〕294号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工程 方案 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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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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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代学萍             联系电话:64071606      共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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