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11〕343号 签发人:王丹江
关于申请明长城北京段保护总体规划立项和经费的请示
国家文物局:
2009年,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公布了明长城数据,北京段明长城长526公里。为全面保护长城文化遗产,我局委托北京建工学院等单位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编制明长城北京段保护总体规划,编制经费约300万元。
明长城北京段保护总体规划由总则、本体保护、价值评估、现状评估等几方面组成,截至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对延庆、密云、昌平等部分区县长城调查现状资料的汇总和对1:10000地形图的处理(约200张);完成部分区县长城遗址分布图的绘制,包括长城城段、敌台、烽火台等分类表达、统计和编号;实地调查城堡80余处,对城墙、寺庙、民居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延庆县长城保护规划的现状评估和部分规划工作已完成。
现将《明长城北京段保护总体规划》大纲草案(附件)报上,请予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
特此请示。
附件:《明长城北京段保护总体规划》大纲草案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人:王辅宇;联系电话:64071606)
主题词:文化 文物 规划 请示
──────────────────────────────────────────
抄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内长城项目组。
─────────────────────────────────────────────────
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
──────────────────────────────────────────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