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12〕79号
关于大慧寺修缮工程方案审核意见的复函
北京市海淀区博物馆:
你单位《关于大慧寺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及设计方案收悉。经研究,并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 现将我局的核准意见函复如下:
所报方案符合国家文物局《关于大慧寺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1]1248号)精神。鉴于方案已按国家文物局要求经专家论证和公示,符合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我局同意按所报方案实施。此项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监理。
请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工程应遵循“最少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等原则,同时按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要求组织实施。遇方案变更,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
工程施工中加强对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文物、人员安全。开工前请及时按规定办理各项工程手续。
本工程竣工后须尽快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15日内将工程的竣工总结,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函报我局,
特此函复。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方案 核准 复函
──────────────────────────────────────────
抄报:国家文物局。
抄送: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
─────────────────────────────────────────────────
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2年1月29日印发
──────────────────────────────────────────
联系人:代学萍 联系电话:64050203 共印10份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