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12〕328号
关于征求《房山云居寺塔及石经文物保护规划》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房山云居寺塔及石经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根据《关于发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通知》(文物办发〔2004〕46号)和我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保护规划事宜的通知》(京文物〔2004〕821号)要求,于2008年启动《房山云居寺塔及石经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已初步完成。
按照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现将《房山云居寺塔及石经文物保护规划》转至你单位,请研提意见,并于2012年4月26日前书面反馈我局,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协调编制单位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家文物局,待国家文物局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
特此致函。
附件:《房山云居寺塔及石经文物保护规划》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规划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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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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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莞蓉 联系电话:64071606 共印11份